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生走出國門赴海外留學,伴隨著“高熱不退”的出國熱潮而來的,則是各大培訓機構的涌現。近日,本報接到福州市民詹先生反映,稱其在向福州朗閣培訓中心咨詢課程培訓時,發現該培訓中心存在私自開設分點招生的情況。
閩侯縣教育局稱未進行備案 并將依法給予取締
法制今報5月12日訊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生走出國門赴海外留學,伴隨著“高熱不退”的出國熱潮而來的,則是各大培訓機構的涌現。近日,本報接到福州市民詹先生反映,稱其在向福州朗閣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福州朗閣”)咨詢課程培訓時,發現該培訓中心存在私自開設分點招生的情況。
據詹先生介紹,5月3日,其因出國需要向福州朗閣了解雅思課程培訓事宜,并從客服處得知該培訓機構在鼓樓區旗汛口和閩侯縣英泰第一城分別設有校區。但詹先生在查閱福州朗閣的宣傳冊和官方網站時,均未找到閩侯校區的地址。“如果是正規機構,為什么不在宣傳冊和網站中標出呢?”大惑不解的詹先生隨后又咨詢了朗閣培訓中心設在上海的總部,卻意外發現朗閣上海總部對福州設有兩個校區一事并不知情。
5月6日上午,記者以申請雅思課程培訓為由來到福州朗閣位于旗汛口中福廣場7樓的辦公地點探訪。一名課程顧問稱,福州朗閣閩侯校區是今年3月份剛剛開設的,還沒來得及對網站和畫冊進行更新,所以目前還查不到。且閩侯校區只負責課程教授,并不負責招生、繳費、課程安排等事宜。隨后,記者登陸福州朗閣的官方網站,一在線客服亦對設有兩個校區一事作了肯定答復,稱兩個校區都可辦理報名、繳費。
在朗閣教育集團的官方網站上,記者發現該集團對下屬分校的加盟作了十分明確的解釋:任何分校的設立,都需向總部提交申請。經總部審核后,符合條件者走完簽訂協議、交納保證金等流程,方可在朗閣總部的指導下進行辦學的相關事宜。而朗閣總部對福州有且僅有一個校區的答復,是否揭示了福州朗閣閩侯校區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誕生”的?
針對這些問題,福州朗閣一位劉姓負責人稱,閩侯校區已在閩侯縣教育局進行過備案,手續齊全,總部高層應該都知道該校區的存在。至于哪些高層知道,他也不清楚。但記者在向閩侯縣教育局民管辦求證時,卻被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員告知,福州朗閣并未在該局進行過注冊審批,屬于無證經營。對于此類無證機構,教育局將配合當地執法部門進行取締。
福州朗閣私設分點的行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如在閩侯校區完成報名、繳費等事宜,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對此,本報法學專家顧問團成員、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丁兆增認為,福州朗閣私設分點的行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于《福州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六點規定,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設置教學點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新增教學點應由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申請,作為加盟者不能未經總部同意擅自設置分點。福州朗閣的行為侵犯了朗閣教育集團及接受培訓人員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如在未具備相應資質的閩侯校區完成報名、繳費等事宜,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最為明顯的風險就是因為主體的不適格,會直接造成相應培訓協議的無效或者效力待定。
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教育機構時,應當注意教育機構辦學資質和培訓收費標準是否公布。正規的培訓機構應持有《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法人證》及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等合法證件。同時,消費者還可到培訓機構現場了解學校的課程設置是否合理、教學設備是否齊全、廣告中宣傳的授課教師等內容是否屬實、辦學場所與教育行政部門注冊或備案的地址是否一致等等。
(海峽法治在線記者 法制今報記者 龔麗雯)
(來源:法制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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