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資產總被“遺忘”、出境出國“說走就走”、家屬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來,中紀委和各地紀檢監察部門針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通報中,“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屢被提及。(11月17日《信息時報》)
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其實在我國早有雛形。早在21年前,我國就有關于官員收入申報的規定,但是這個規定卻有很大漏洞,因為申報只限于官員個人收入,所以如果官員有心隱瞞就可以隨意轉移資產。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是之前規定的“升級版”,“修復”了之前規定的缺陷,扎緊了制度的籬笆。即使官員瞞報、漏報,將財產“化整為零”少報,也難過制度“篩子”。
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是反腐敗、揭露問題官員的利器,是清理干部隊伍的“清潔劑”。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在申報個人事項時將房產“化整為零”,12套房僅上報2套,被巡視組發現,這些房子就是他貪腐的證據。姚木根自作聰明的隱瞞不過是“此地無銀”的另類自我檢舉,試問沒有問題,問心無愧的官員何須隱瞞財產?
個人事項申報制度的厲害之處就在于即使官員瞞報、漏報仍會被制度的“篩子”檢查出來。這些被“篩”出來的官員身上必然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并不適合被提拔,這就有效的減少了“帶病提拔”的可能。“裸官”作為貪腐問題的高發人群,并不適合被提拔或擔任重要職務,但是一些官員卻隱瞞自己“裸官”的身份,其居心何在?一些官員以“不知情”、“遺忘”來解釋瞞報、漏報情況,不過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蒼白借口。就算他們是真的“遺忘”,他們也不是無辜的。他們申報的財產失實最起碼反映出了他們對這項制度的不重視,一名對如此重要制度都不重視的官員如何能勝任重要領導崗位?
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是擺在每一位領導干部面前的“篩子”,要想通過“篩子”就要如實上報個人情況,就要秉公用權,否則終將成為被制度“篩子”淘汰。
稿源:荊楚網
作者:趙紫微
相關新聞
(財產申報)
徐斌:財產申報表格太短,難道是在作秀?
川老夫子:“表格太短”是媒體成功的“忽悠”
螞蟻蟲:官員財產申報表格要多長才合適?
路人甲:官員財產申報不能只停在紙上
計永勝:抱怨表格太短是官員對財產申報的磨蹭
劉立峰:官員財產申報我們還需忍癢多久?
王錫懷:官員財產公開離不開配套機制
謝偉鋒:官員財產公示還要“裝睡”多久?
Copyright@1999-2017 www.esquim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出 版機構 ICP備1602369366號-1
聯系網站: dongbeiwang@foxmall.net.cn 違法信息舉報郵箱:jubao@64668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