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兩名“90后”青年因無錢消費,竟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結果害人害己,鋃鐺入獄。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趙建觀、趙貴局有期徒刑8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趙建觀、趙貴局違法所得人民幣2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趙建觀、趙貴局均是1992年出生,初中文化,一直沒有正當職業,無經濟來源,經常出入各種娛樂場所。2015年8月16日晚上,被告人趙建觀接到甘某某(未成年人,1998年11月25日出生)求購人民幣200元的毒品氯胺酮的電話后,將2小包毒品氯胺酮交給被告人趙貴局,讓被告人趙貴局和其一起去販賣毒品,賣毒品所得款二人一起消費或平分,被告人趙貴局同意。次日零時許,兩被告人到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吉田大廈附近中國移動營業廳旁的小巷,被告人趙貴局將2小包凈重2.4克的毒品氯胺酮交給甘某某,被告人趙建觀收取甘某某購毒款人民幣200元。兩被告人剛交易完畢即被民警人贓俱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建觀、趙貴局明知是毒品氯胺酮而予以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兩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合作,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兩被告人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從重處罰。趙建觀、趙貴局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黃麗麗 甘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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