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在教育實踐活動中爭當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好干部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激勵廣大黨員干部爭當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好干部。(湖南在線8月2日)
古人言:古人說,“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潔是“為政之本”、“為官之要”。人有人格,官有官品,自古以來,如包龍圖之清廉之官受萬人敬仰,如和珅之貪官污吏遭萬世唾罵。清廉為官,事業有為,這是踐行群眾路線對每一個領導干部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當今新形勢下,每一名領導干部都要放棄功利意識,都要將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放在工作的第一位。
如何才能做到清廉為官?筆者認為,每位領導干部不妨善用“身邊鏡”來認清自己。
在選人問題上,一些干部熱衷于建立自己的“小圈子”,結交“小兄弟”,摻雜了太多的個人或小集團私利,不是任人唯賢,而是任人唯親、唯情、唯順、唯上、唯錢,人為地給投機鉆營者提供漏洞去鉆。有的領導干部身邊人素質不高,不注重自身形象,懷有領導干部“職權有多大,自己就有多大權力”的愚昧思想,動輒打著領導干部的旗號,利用權力來謀取個人利益。這樣的選人用人,是談不上絲毫黨性修養的。
善用“身邊鏡”,就是要不時掂量一下親近、重用的都是些什么樣的人。“鄒忌照鏡”的典故值得每一位領導干部研讀深思。要時刻瑾記諸葛亮的告誡:親近忠直之士,遠離奸佞小人。不讓踏實肯干的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取巧的鉆營者得逞。要通過“人”這面鏡,不時激勵、鞭策、警示、提醒自己,加強黨性修養,清廉務實為民,提升人格魅力,樹立良好官聲。
古人說,欲勝者,必先自勝;欲論人者,必先自論;欲知人者,必先自知。領導干部常用“身邊鏡”認清自己,審視自己選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是錘煉黨性的基本要求,更是是執政黨人時刻自察、自省、自勵,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先決條件。只有用好“身邊鏡”,時刻用好身邊人,管好身邊人,才能成為“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當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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