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官商勾結騙取建設工程款
臨近歲末,事主孫洪雨被騙工程款30余萬元,綏化市政府原本非常清晰的事實,卻不予以解決,從上至下迄今竟無人問津……
開發商編織層層騙局事主無辜蒙冤維權受挫
2012年9月16日孫洪雨與望奎鎮開發商吳國策承包樓房五項工程至2013年8月,雙方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按合同規定,該工程結束經質量驗收合格后,吳國策應付給孫洪雨工程款327000元,給付時間定為另一棟二樓主體完工后,撥付工程款。后因二樓與當地居民存有爭議,未能施工,工程款給付時間拖后,后經孫洪雨多次索要,2014年1月24日開發商吳國策與事主達成協議,協議約定開發商承認拖欠事主孫洪雨工程款295000元,另外防水費32000元,合計327000元。開發商同意用望奎縣東升小區西廂房樓房二樓七間,面積165平方米相抵,不存在多退少補。協議時,開發商同意將執行的樓房交付給孫洪雨,結果樓房已交,上訪人辦不了房產證。
孫洪雨被拘引民憤政府承諾未兌現
開發商吳國策賴賬不給,致使因孫洪雨生活非常艱難,上告無門、叫天不應,被逼無奈,于2014年8月3日下午1時許在望奎鎮東升小區北側6樓欲要跳樓,后被縣政府、縣公安局、建設局、消防隊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出面親自與當事人孫洪雨通話、協商再三說;只要你下來,馬上就辦!孫洪雨相信共產黨員干部說話算數,結果孫洪雨下來后也沒解決,反而被望奎縣公安局拘留10天。
孫洪雨事后去多部門上訪,其結局解釋無果而終……此舉給孫洪雨及相關人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問題不能解決反而得以拘留給事主造成極大精神傷害。
綏化市相關職能部門不作為縱容違法建筑滋生何時了
據悉,一個工程的建設,首先要有發改委的立項、合法的土地手續、規劃部門設計要求,現在規劃和土地大多是聯合審查、共同出具規劃指標,在經過多輪的磋商后,在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前期工作就算告一段落,可以進入工程的設計了。
通常設計院在這個時候已經介入了前期的規劃方案,可以就詳細的設計要求進行方案設計了。方案設計完成后報規劃局審查,在基本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批準通過,出具設計方案審核通知書,此時,設計院可以做施工圖設計了。施工圖完成后,才正式進入建設項目的審批階段。
建設項目的審批主要是針對前期的手續(立項、土地、規劃)和設計成果進行審核。審查分為兩個階段各部門聯合審查:(八大部門)建委----政策性審查和面積審核,規劃----對設計成果的規劃復核,消防----對消防專項設計的審查,人防----對應建人防的面積審查、人防工程技術審查,市政----項目內給排水管網與市政管網的銜接、中水回收利用的審查,衛生----主要針對二次供水和涉及衛生設施的公建項目進行審查,園林----對綠化率、綠化規劃的復核,交警----對停車位的審查、交通影響分析。施工圖技術審查,這個不用多說,勘查、建筑、結構、設備、電氣各專業逐個來。
項目審查結束后,才是各類合格證、備案書、繳費聯絡單。交城市綜合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后拿到規劃許可證。到此,項目的審批告一段落,下面就進入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施工招標等一系列手續。
作為望奎鎮的開發建設項目,綏化市多部門豈能不管不問?誰給了開發商如此大的權限?
其中是否存有官商聯手、暗箱操作之行為?
你懂的!
據了解,綏化市目前已建完或在建的未批工程項目比比皆是……
綏化市相關部門推諉懈怠緣何遲遲未能落實
國家一直倡導人民政府應是服務型政府。工作不能停留在承諾層面,如何貫徹落實才是關鍵!如果相關職能部門部分領導還按以往的工作態度及方式,恐怕農民工的工資討回時間將變得遙遙無期……
拖欠農民工工資有法可依綏化市政府當盡快解決
根據國辦發明電〔201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的第四條規定:“加大力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對于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級政府限期予以清償;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意見》(2004年10月12日)
第(五)款: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地方人民政府投資項目的拖欠工程款。
第2條.地方人民政府投資項目的拖欠工程款,由地方人民政府通過預算內資金、土地出讓收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及資產變現等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對竣工未結算或存在糾紛的項目,可參照解決中央本級預算單位拖欠工程款的有關辦法處理。
第(六)款:政府補助投資項目的拖欠工程款由各出資人分別償還。按照誰欠款、誰償還的原則,由負責工程建設管理的單位組織清欠工作。確有困難的,經審計后,根據項目建設的資金渠道采取不同辦法解決。使用中央人民政府補助投資的項目,由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所承諾的補助資金;使用地方人民政府補助投資的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企業拖欠的部分,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采取多種方式籌措資金解決。
第三款、明確責任,優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第(九)條進一步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責任。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總承包企業負責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總承包企業因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支付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建設,防止因建設單位拖欠施工企業的工程款,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015年1月1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0部門聯合召開做好2015年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視頻會議,會議對做好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尹蔚民部長、住房城鄉建設部王寧副部長等領導作了重要講話。
王寧同志指出,防范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也是營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交易環境的必然要求,十分重要。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一直是工程建設領域一個突出問題,特別是去年以來,拖欠案件和拖欠額度均呈高發態勢,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較為普遍,并且拖欠的手段日趨多樣,農民工討薪方式越發激烈。春節臨近,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這些問題要給予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此次視頻會議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督促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王寧同志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在建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要重點檢查。對有拖欠工程款的項目,按照誰欠款、誰償還的原則,督促地方政府抓緊籌措資金,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解決拖欠問題;同時,還要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按照工程誰總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督促總承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督促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對有舉報投訴或發生過拖欠的企業和項目要進行重點監督和跟蹤,對有上訪反映拖欠的項目要進行嚴格查處,防止因拖欠引發群體性事件。同時,要結合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對發生拖欠行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市場行為進行核查,對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從嚴處罰,除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列入“黑名單”等行政處罰外,還可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采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大企業的違法違規成本。
王寧同志強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抓好春節前支付工作的同時,要特別注意做好應急處置和防拖欠長效機制建設。各地都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專人值班,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因拖欠工程款引發的群體性上訪討薪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各地要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指導督促施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在施工現場配置專人,對勞務人員身份信息、勞動合同、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有效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對查處有拖欠行為的企業,特別是因拖欠工資造成群體事件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要將其列入“不良企業名單”,在全國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進行公開曝光,通過信用引導,真正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建筑市場環境。
王寧同志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要配合司法部門繼續健全農民工法律援助制度,為農民工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支持和幫助,引導農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要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惡意欠薪的不法行為,依法嚴懲責任人,對于鼓動甚至組織群體性事件,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由,索取不正當利益的,惡意討薪的,要協助公安機關嚴肅查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積極開展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自己辛勤的勞動所得,回家過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更可氣的是按合同理應由孫宏雨支配的房屋也被吳國策強行的變成了物業公司。而孫宏雨一邊躲著農民工的債務,一邊找相關單位上訪……
時值年尾,新春馬上來臨,因該項目是望奎鎮的項目,不論開發商吳國策如何抵賴,綏化市政府都有義務、有責任去解決所面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Copyright@1999-2017 www.esquim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出 版機構 ICP備1602369366號-1
聯系網站: dongbeiwang@foxmall.net.cn 違法信息舉報郵箱:jubao@64668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