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9時,受社會廣泛關注的遼寧北鎮柳秋槍搶杜冷丁案在北鎮法院正式開庭。犯罪嫌疑人柳秋當庭翻供,不承認持槍搶劫,案發現場的兩名證人亦推翻先前證詞,稱柳秋現場未持槍。
庭審現場,公訴人詳細陳述了柳秋持槍搶劫杜冷丁的案發過程,出具了柳秋所持槍支具有殺傷力的鑒定結果、柳秋精神病不成立的鑒定結果及其他相關證據質證。同時,還陳述了柳秋2009年因教唆他人犯罪而被判1年6個月監外管制的事實和2013年持刀到溝幫子二院搶劫杜冷丁的事實。公訴人認為,本案中,柳秋持具有殺傷力的槍支到醫院搶劫杜冷丁,性質惡劣,影響嚴重,又屬累犯,提請北鎮法院依法量刑。
質證環節,柳秋裝傻充愣,以“不記得了”、“不清楚”、“我做過這樣的事嗎”含糊回應檢方的提問,且不承認持槍搶劫。而從檢方出具的口供筆錄等證據看,柳秋此前對持槍搶劫杜冷丁的事實已供認不諱。
庭上,該案的兩名現場證人,北鎮市中安鎮醫院倉庫保管員和保安亦翻證,稱槍支是在柳秋被制服后,從他的口袋中發現的。但2014年4月案發時,此2人對現場描述的口供均是:柳秋持槍對著倉庫保管員,要挾保管員為其到倉庫取杜冷丁,之后被保管員和保安當場制服。
鑒于案情已出現重大變故,北鎮法院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時隔一年后,犯罪嫌疑人當庭翻供,現場證人亦當庭翻證,是真的未持槍搶劫,還是背后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得而知。而據當地一名知情人透露,很可能是由于柳秋岳父李志剛通過重金收買、威逼利誘等手段對此2人施以重壓,才使得倉庫保管員和保安冒著作偽證的風險當庭翻證。
柳秋辯護律師,現任北鎮市司法局副局長刁有國的身份同樣耐人尋味:據知情人透露,刁有國與柳秋岳父李志剛是同學,關系甚好。在李志剛任職北鎮市長(2004年至2006年)期間,其被提拔為司法局副局長。這種千絲萬縷的聯系,不禁讓人發問:柳秋案是否存在業內人士“指點迷津”,進而有目的有計劃的串供、翻供呢?
另外,刁有國屬國家公務員,我國《律師法》第二章第十一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職業律師”,那么,其作為柳秋辯護律師是否合法?
本報記者仍將持續跟蹤柳秋案的最新進展,敬請關注。
柳秋案經過:
2014年4月29日,柳秋持槍到北鎮市中安鎮醫院搶劫杜冷丁,被倉庫保管員當場制服并報警,錦州市公安局和北鎮市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立案調查。期間,錦州市專案組對柳秋所持槍支進行了專業鑒定,鑒定結果是該槍支具有殺傷力。
2014年5月28日,北鎮市檢察院將柳秋卷宗打回北鎮市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補偵,并為其做精神病鑒定。北鎮市公安局采取異地鑒定的方式對柳秋進行了精神病鑒定。鑒定結果是柳秋精神病不成立。
2015年4月28日,柳秋案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柳秋當庭翻供,現場兩名證人亦推翻先前之供述,支持柳秋未持槍的供詞。北鎮法院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來源:http://msgc.xfrb.com.cn/newsf/2015/04/30/143037702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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