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對于龍崗區南灣街道沙灣樟樹布社區泰陽金桔苑小區業主質疑“小區通道被某開發商占用”一事持續發酵,并在網上多個論壇蔓延。作為知情人士,我們想站出來在此一一回應,事實并非金桔苑小區業主所述。
首先,深圳市中榮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10年9月由司法裁定取得位于龍崗區南灣街道辦樟樹布社區宗地號為G06416-0031的商住用地,用地面積為6646.6㎡,且與泰陽金桔苑小區沒有任何土地交集。然而,2012年,因有關部門對該地塊所在片區的法定圖則進行調整,將該宗地規劃為市政道路用地。開發商中榮琛地產考慮到市政道路關系民生,自身也是城市的建設者,理應服從公眾的利益,遂同意政府調整規劃,暫停在原地塊的開發,并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安排下,調整用地置換至原法定地塊的西北側,即原樟樹布社區的村集體土地上,原宗地編號不變。目前,深圳市中榮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法擁有 G06416-0031宗地的土地使用權,且依法辦理了轉地手續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其次,金桔苑小區業主反映的消防通道為2013-01V-0015號方案圖東北方向一條現狀道路,供金桔苑小區業主通行,兩側被利用為臨時停車(金桔苑小區業主出入口本不在現狀道路上,乃樟樹布社區為該小區業主臨時出入而開設)。該方案圖紅線與現狀道路邊界約有6.7米寬距離(含停車)。政府規劃國土部門在辦理上述調整用地方案時,已經按照城市規劃和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考慮并預留了金桔苑小區正常的8米寬出入通道用地。開發商中榮琛地產也已承諾在前述 6.7米寬道路的基礎上退紅線,預留至少8米寬道路供金桔苑小區業主通行,也不會在該現狀道路一側設置圍墻。該調整用地的開發建設并不影響金桔苑小區消防通道和業主車輛出入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損害金桔苑小區業主和住戶利益的依據。
再者,該地塊還沒有開工建設,也并非位于水源保護地,更不存在環境評估造假的問題。那么,所謂的“項目嚴重影響水源地、施工噪音及帶來的塵土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起居”純屬無稽之談。而且,按該調整用地的規劃指標,G06416-0031宗地將配建社區用房,包括社區警務室、郵政所,公共開放空間和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將為小區和周邊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配套設施,符合集體利益。
鑒于此,深圳市中榮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讓道于民,為此調整原法定用地,耽擱了數年多的開發建設時間,已經做出了重大的犧牲,蒙受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現在反遭金桔苑小區業主控訴,被質疑調整用地的合法性,實乃啞巴吃黃連。但,真理總是越辯越明,無論是誤會還是某些人蓄意挑撥,企業合理、合法的權益不應該也不會因此而擱淺。
本文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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