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全國兩會閉幕當日,中紀委發布消息,云南省委副書記仇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3月18日,仇和被免職。對于有關仇和的這個消息,莫正才老人很關心。仇和是近20年來中國官員群體中最具爭議的“明星式”人物,從江蘇到云南,其行政軌跡一直伴隨著以大拆大建為典型特征的各種“大手筆”。而經過一番抗爭,莫正才老人的小院以及他所在的村莊最后于仇和強力推進的“城市化”中“幸免于難”。(鳳凰網3月30日)
但在我們這樣一個有著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國家,要在短時間內根除傳統思想的影響,并非易事。一有機會,少數人心目中的特權思想、人治觀念、官本位思維就會溜出來作怪。為了“提高效率”,應該履行的程序就被省略;為了“跨越發展”,法律法規的“紅燈”就視而不見。更有甚者,有的人手中有了權力,法治原則就成了“對人不對己”的約束,就有了挑戰法律的資格。這些破壞法律準則、無視法治尊嚴的做法,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古有“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古訓,今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的宗旨,更有國家公務員是人民的公仆的諄諄告誡。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并用來服務人民的,地位是組織給予的是用來造福人民的。
為人民服務得好,權力運用得好,人民就會支持你,更加擁護你;反之,你將權力作為為己謀利的工具,把官位當成地位,群眾就不會答應,就會把你拉下馬來。
中國有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文化,“官本位”思想深入到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封妻蔭子、光宗耀祖”,因此,一些人“以官為本”,一切服從于官級地位,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的價值追求。而一個單位的官職等級有限,于是就在副職上“做文章”。一個正職下配置6至8名副職,甚至更多,這就滿足了相當一部分人想“當官”“當大官”的心理需求和利益需求。
一些地方的干部將公權力淪為私用,對規章制度不屑一顧,并以此作為自己炫耀、打人、出“雷語”的資本,讓手中的權力昂然“裸奔”。我們還要筑牢提升官員素質的第八,讓官員權力無法尋租。在適當“削權”的同時還加強監督管理。官員不能肆無忌憚使用權力,便沒了狂妄的底氣,也就有了直面問題、直面群眾的的勇氣。
作者:章張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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