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官員到底是不是貪官?行竊女子是否“借官掩盜”?該不該因“戴罪舉報”獲減刑?富有戲劇性的“合肥偷官女賊”事件,連日來引發全國關注,圍繞其中懸而未決的三大核心問題,記者進行了追蹤調查。(8月6日北京晨報)
自中央八項規定等一系列規定禁令出臺以來,中央堅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勁高壓反腐,“打虎拍蠅”動作不息、力度不減,眾多層面貪官紛紛落馬,群眾無不稱快。如今,富有戲劇性的“合肥偷官女賊”事件,讓小偷反腐這一新名詞閃亮了大眾眼球。而偷官女賊聲稱“偷貪官”主要是為了“偷得更多更安全”,而不是為了反腐。不得不讓人汗顏和反思。筆者提醒,要警惕偷官女賊成為“反腐奇兵”的笑談。
眾所周知,黨的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很多地方黨委也是三令五申,嚴禁領導干部持有購物卡、會員卡等有價證券,而且一些地方領導干部還簽有“零持有”的承諾書,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也在群眾路線對照檢查材料上作出了莊嚴承諾。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恐怕情況并不是我們想象的那么美好,還有多少干部在接受購物卡,在持有購物卡,使用購物卡,這值得各級黨委高度重視。
更為可笑的是,當下的小偷被調侃為“反腐戰線上的一支奇兵”。 不可否認,從案發軌跡來看,小偷對腐敗官員是越來越偏愛,盜取官員財產,舉報其“貪腐”,隨著警方對更多案情的披露,她們的行為更表現為一個精心策劃、分工明確的職業犯罪團伙,成為問題官員們的眼中釘、肉中刺。顯然,這類小偷為“反腐”大業立下了一定“功勞”,但公眾在喝彩的同時應理性看待“小偷反腐”。在黨中央號召踐行群眾路線、大力整治干部作風的今天,一個干部家里居然還有價值近百萬的購物卡,的確讓人觸目驚心,而作為監管部門是否應該反思對干部日常監管的缺失?
為此,絕不能讓作為執紀監督部門的“反腐主力”工作不力,唯有主動作為,落實好“兩個責任”,才能以反腐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一方面要通過深入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措施,不斷加大懲治腐敗力度,進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新階段。另一方面,必須堅持與時俱進,不斷研究新情況,采取新措施,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更加有效地懲治和預防腐敗。
總之,透過“合肥偷官女賊”事件,連日來引發了全國關注,更要警惕偷官女賊成為“反腐奇兵”的笑談。分析小偷反腐的特點,不管這伙人是不是“盜亦有道”的俠盜,但他們至少可稱為“智盜”?! 」俜轿窗l現的腐敗分子,卻被“偷官女賊”輕易曝光,也給我們上了“形象生動”的一課。因此,只有執紀監督部門主動作為,深入剖析機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以嚴格的制度和監察力量 “打虎拍蠅”,鼓舞激勵社會正氣,才能有效防止小偷反腐成為公眾笑談。(文/陳小辰)
| ||||
中國東北網 DONGBEICN.COM 版權所有